伍家岗区法院被评为“省级法治文化单位”
时间:2019-08-22 阅读:445
近日,湖北省司法厅、省普法办下发《关于命名全省第三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的通报》,伍家岗区法院榜上有名,荣获“法治文化单位”称号。
近年来,在区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伍家岗区法院在认真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始终把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利用新审判大楼优质的硬件条件,结合多种法治文化元素,打造出以“居中守正、行稳致远”为核心精神的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并广泛开展了法院开放日、观摩示范庭、送法进社区、模拟法庭、以案说法、巡回审判等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和实践教育活动,获得了广大市民群众的一致认可。
下一步,伍家岗区法院将继续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切实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助推“法治伍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