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进行时】公开审理贪污受贿案 百名政法干警旁听案件庭审
时间:2021-04-02 阅读:354
4月1日上午,伍家岗区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江某受贿、贪污罪一案,来自伍家岗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司法局、西陵区检察院、三峡坝区检察院等政法单位干警近百人旁听案件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以来,被告人江某利用其担任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昌市房产管理局、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主要领导职务的便利,在工作调动、职务晋升、项目承揽、业务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个人及单位的财物共计99万余元。还于2010年侵吞单位价值5万余元的公共财物。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江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99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另其侵吞公共财物5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持续近一个半小时,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罪名及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发表意见,庭审过程庄严肃穆、井然有序。被告人江某在最后陈述阶段表达了自己因政治不忠诚、信念不坚定、法律意识淡薄而误入歧途的忏悔,希望身边的人引以为戒,不要重蹈覆辙,并表示自己将认真改造,希望早日回归社会,报答党和国家对自己的培养。
该案待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