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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能主张加班费吗?

时间:2025-07-31 阅读:1852

案情回顾:

2010年9月,张大叔到某建筑公司任泵车司机一职,《劳动合同》约定张大叔的工作内容包括驾驶泵车和作为泵工泵送混凝土,工作时间执行工时制度为不定时工时制。

2024年7月,张大叔与公司因薪资调整问题产生矛盾而提出离职,公司回函同意张大叔的离职申请,但拒绝了张大叔要求该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8万余元以及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多次超过规定上下班时间的工作加班费以及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近13万余元的诉求。

张大叔:超出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加班的费用,必须补给我。

公司:我们行业习惯实行不定时工作,并且已经获得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不存在加班情况,没有加班费。

该公司以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为由拒绝支付加班费。张大叔为此申请劳动仲裁,但被驳回大部分仲裁请求,张大叔对裁决结果不服,于是将公司诉至伍家岗区法院。

审理过程:

承办法官何芹办理该案过程中,逐条分析双方提交的数百条银行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厘清了张大叔多年来工资发放情况,并据此计算出张大叔劳动关系存续14年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对于张大叔主张的超过规定上下班时间的工作加班费以及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法官经审理认为,因该公司对其公司泵工(司机)等工作岗位自2021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9日申报为不定时工作制,并取得宜昌市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审批,故张大叔从事的特殊工种应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工作和休息办法。对于张大叔主张的休息日200%加班费,法院不予支持。同时,根据张大叔提交的工作群发出的工作通知,不足以证明其在案涉法定节假日期间实际到岗工作,故对于其主张的未休法定节假日300%的加班工资,法院也未予支持。

法官说法:

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分为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其中,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属于特殊工时制。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有严格的适用主体和适用程序要求。只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劳动者,并经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用人单位才能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否则不能实行。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应当根据有关规定,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方式,确保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

标准工时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综合计算工时制

 采用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不定时工时制 

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点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特殊工时制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第四条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