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助力长江生态保护
——伍家岗区法院召开“长江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06-10 阅读:353
2020年6月9日上午,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7年1月至11月,三名被告人使用“三无”吸砂船无证在长江枝江段盗采长江砂,并通过其经营的自卸船销售获利,公诉机关认为,三名被告人无证在长江盗采砂石,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伍家岗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路召开了“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来自人民法治网、荆楚网、三峡日报、三峡晚报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庭审,并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会上,王路同志通报了近年来区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工作情况,随后,刑事庭副庭长马丽就新闻媒体记者的提问进行了解答。
2017年以来,伍家岗区法院依法审结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46件,判处罪犯127人,判处罚金人民币88万余元,并处追缴违法所得900余万元,严厉打击了制污排污、非法采砂、乱采滥挖矿产资源、非法捕捞等污染和、破坏长江及沿岸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伍家岗区法院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探索“补植复绿”“ 增殖放流”等方式,去年以来共审结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案件5件,责令履行放流成鱼587千克、幼鱼76559尾的生态修复义务,有力推动长江生态环境大保护。
下一步,伍家岗区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