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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高科技”赌博诈骗 最高获刑十一年

时间:2025-07-10 阅读:299

   电影中赌场内利用微型摄像头、耳机向同伙报牌“出老千”的情节令人印象深刻,现如今影视作品中的“高科技”被不法分子掌握利用,成为他们在现实中诈骗牟利的工具。近期,伍家岗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高科技赌局陷阱”案件。

    2024年3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姜某等3人非法销售微型耳机及接收器、麻将机内四方位摄像头、针孔摄像头等软硬件共180余套,非法获利10余万元。

    2024年5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李某等13人诱骗被害人参与“卡五星”“炸金花”诈骗赌局,赌博过程中利用从姜某等人处非法购买的窃听、窃照设备向佩戴微型耳机的同伙报牌、指挥出牌,诈骗被害人钱款合计100余万元。

 

    最终经宜昌两级法院审理,根据全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及坦白、自首、认罪悔罪、退赃等量刑情节,以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姜某等3人拘役至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不等的刑期,以诈骗罪判处李某等13人一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全案被告人分别并处二千元至十五万元不等的罚金,责令各被告人继续退缴违法所得。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一方面,赌博行为本身违反法律法规,另一方面,现今“出老千”的方式层出不穷,再高的牌技、再好的运气,都无法与“高科技”抗衡,“逢赌必输”并非戏言,一旦身陷其中,轻则倾家荡产,重则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