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时间:2021-01-29 阅读:7075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在执行谢丹梅、梅俊升、叶芳超及叶芳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追缴违法所得一案过程中,已追缴赃款共计1008740.08元,现依照(2019)鄂0503刑初172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157名投资人的未回收金额,按比例予以发还(详见附表)。各投资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来本院办理领款手续。
联系人 朱俊 电话 6323631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表:分配清单
时间:2021-01-29 阅读:7075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在执行谢丹梅、梅俊升、叶芳超及叶芳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追缴违法所得一案过程中,已追缴赃款共计1008740.08元,现依照(2019)鄂0503刑初172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157名投资人的未回收金额,按比例予以发还(详见附表)。各投资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来本院办理领款手续。
联系人 朱俊 电话 6323631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表:分配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