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法院主导 政府联动促调 实质性化解多起行政诉讼案件
时间:2024-06-19 阅读:3462
人民法院不仅要做司法案件的裁判者,更要做矛盾纠纷的终结者。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强化“穿透式审判思维”,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必然要求,也是以人民为中心、“如我在诉”理念的生动贯彻。
近日,伍家岗区法院与湖北省高院、宜昌市中院、伍家岗区政府、区城管局、村委会联动调解,实质性化解多起因行政征收引起的多环行政诉讼。
案情回顾:某公司租赁某村委会的集体土地从事建筑设备租赁经营活动。因宜昌至郑万高铁联络线建设项目的需要,伍家岗区政府于2020年5月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以及征收范围图,该公司的经营场所在征收范围内。因对征收补偿方案存在异议,该公司与征收部门未达成征收补偿协议。2022年3月,区城管局认定该公司存在违法建设,向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拆除,区城管局遂强制拆除了该公司搭建的建构筑物。自2023年4月起,该公司先后以区政府、区城管局为被告提起征收补偿诉讼、撤销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诉讼、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等多起诉讼,审理法院从伍家岗区法院至湖北高院,经历一审、二审多重环节。
为从源头上化解行政争议,瞄准征收补偿的核心问题,区法院行政庭法官先后组织区政府、区城管局、村委会以及该某公司进行数次调解,每次调解历时数小时。在调解过程中,区法院行政庭法官向该公司释明案件争议焦点,及该案涉及的征收补偿的多重法律关系,向其讲明利害,为该公司解开“法结”。在双方就征收补偿协议无法达成一致,调解一度陷入僵局的情况下,伍家岗区政府分管副区长谢军、区法院院长胡锦华纷纷来到调解现场“助力”,对该公司就补偿标准、补偿项目以及补偿数额等方面的困惑耐心细致解答。胡锦华现场表示将监督补偿款落实情况,并现场连线宜昌中院、湖北高院承办法官,为该公司解开“心结”。多方力量扭成“一股绳”,最终该公司成功与区政府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自愿撤回对区政府、区城管局的起诉。该起涉及征收补偿、违法建设、强制拆除等多重法律关系,牵扯多个行政机关的行政争议得以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游劝荣院长提出:“要善于找到矛盾纠纷化解的关键点、结合点,善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寻求最大公约数,衡平最大利益共同点,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行政审判工作方面,伍家岗区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紧盯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府院联动,凝聚合力,将打造“实质解纷新高地”作为行政审判工作重点。下一步,伍家岗区法院将紧紧围绕建设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的发展目标,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改革,助推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为加快建设“法治伍家”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