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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宪法日】旁听庭审“零距离” 以案为鉴“敲警钟”

时间:2023-12-05 阅读:2495

“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感到后悔,对不起党对我的培养,辜负领导对我的信任,我认罪认罚,请求法院从轻处罚,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会重新回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被告人 彭某

    11月30日上午,随着庄严的法槌声响起,伍家岗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伍家岗区某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彭某涉嫌犯贪污罪一案。正值12月4日全国宪法日到来之际,伍家岗区法院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干部等130余人走进法院,近距离观摩庭审、了解法院诉讼工作。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7月至2023年5月,被告人彭某在担任某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其主持所在社区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安排社区报账员朱某等通过套取、截留财政资金等方式违规设立社区“小金库”。在此期间,被告人彭某通过指使朱某等人转账、报销等形式侵吞“小金库”资金或应由社区管理的资金共计37万余元。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围绕犯罪的具体事实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质证、进行法庭辩论、最后被告人陈述。清晰还原了被告人是如何在利益诱惑面前败下阵来,一步步突破道德底线,跨越法律的腐败堕落过程。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社区权力虽小,但点多面广,基层“微腐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噬群众获得感,老百姓最为深恶痛绝。伍家岗区法院抓住“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可比性、警示性强这个关键,联合区纪委监委组织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干部130余人旁听,剑指“蝼蚁之患”,严惩“小微权力”腐败。

   “权力非药,却能迷醉心魂;利欲无牙,却能吞噬理想;金钱无手,却能推人堕落。” 庭审结束后,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贾继堂将庭审现场变成普法“课堂”,现场讲解了庭审中涉及的罪名等各项法律知识,并向在场人员介绍了区法院今年以来在平安建设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

活动最后,旁听人员参观了诉讼服务大厅、执行和解中心、诉调对接中心等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