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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聚焦】奔赴异地连夜查封470捆板材 高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时间:2025-05-23 阅读:93

案情简介

2025年3月,宜昌某商贸公司(申请人)因买卖合同纠纷将湖北某科技发展公司(被申请人)诉至伍家岗区法院,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保全标的额90余万元。首次保全过程中,根据已掌握线索区法院冻结了被申请人名下存款2万余元。2025年5月,申请人向区法院补充提交了被申请人虽然已经停工停产,但仍有大量板材存放于大悟县某工业园区的财产线索。收到裁定书后,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小云带领法警方鸯及两名书记员立刻动身,驱车前往大悟县。

执行现场

 

刚到园区法院干警就吃了“闭门羹”,门卫以负责人不在、联系不上负责人等理由搪塞推诿,不愿配合打开园区大门,刘小云秉承善意执行理念耐心与门卫交涉,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门卫终于愿意联系有关人员并打开大门。

 

进入园区后,现场情况也颇为棘手,本次保全行动共需查封板材470捆,每捆平均长2.5宽1.25高1.5米,面对堆积如山、型号各异且分散在园区4个仓库的板材,刘小云一行立即开始核对清点。

   

清点完成后,为确保查封物资数量准确、财产状况清晰,刘小云安排4辆叉车将散落各处的板材运至同一仓库集中放置,由于每辆叉车一次只能搬运一捆板材,经过12个小时的“蚂蚁搬家”,终于将470捆板材归拢到一处,紧接着干警们着手与申请人核对查封清单、张贴封条,直到午夜12点才完成了第一阶段的查封工作。

 

第二天一早,由于被申请人的负责人一直未露面,为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得知被申请人的代理律师在大悟法院开庭后,刘小云一行立即赶往大悟法院,请该律师配合法院保全工作,一起回园区核对了查封板材数量与型号,并签署了查封清单、执行笔录等法律文书。至此,本次保全行动圆满完成。

 

保全完成后,为感谢区法院干警的辛勤付出,申请人给刘小云等人送来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