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想见爸爸 探视权案件能否强制执行?
时间:2022-06-29 阅读:5077
程先生与黄女士婚姻关系破裂后,达成协议——婚生子小程由其母亲黄女士抚养,程先生在不影响孩子学习和生活的前提下,每周享有照顾孩子一天的权利,寒暑假时期程先生与黄女士共同照顾孩子。然而协议达成后,程先生多次欲探望儿子均遭到拒绝。2022年6月,程先生向伍家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
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覃贝贝收到该案后,立即与程先生进行沟通,程先生忿忿表示是其前妻教唆儿子不见自己,影响了父子之情。
事实真的如此吗?
小程如今已经是一名年满10周岁的限制行为能力人,作为被探视对象,法院依法应当了解其个人的想法和意见。于是覃贝贝将小程和母亲请到法院进行了询问:
以前爸爸妈妈和你住在一起生活的时候,你和你爸爸的关系如何?
我爸爸脾气不好,经常打我。
现在你爸爸妈妈离婚了,你一直跟随你妈妈生活,你爸爸依法有权对你进行探视,对此你有何想法和意见?
我不想见我爸爸,我害怕我爸爸,我爸爸经常打我,我拒绝他来看我。
对于阻挠、刁难行使探视权的行为,法官并不缺乏雷霆手段,但如今孩子内心并不想见到他的父亲,覃贝贝认为应当尊重孩子真实意愿,拒绝强制执行探视权。
覃贝贝将孩子的意思转达给程先生以后,程先生情绪激动,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覃贝贝于是与程先生进行了深入交流,首先向其释明法律规定,如果子女已年满十周岁,就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了,应当征求其本人意愿。使其明白既然孩子暂时不愿意见父亲,那就必须尊重孩子的意愿,这不仅保障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与探视权也并无抵触。然后站在孩子的角度,对程先生进行教育,对其与孩子之间沟通方式的不妥之处进行了批评教育,让其认识到与孩子沟通需要时间,同时作为父亲要以实际行动来赢得孩子的信任。
程先生悔悟,决定暂时放弃探视权,并承诺会多与孩子沟通,积极修复与孩子之间的感情。
小程不愿意见自己的父亲令人唏嘘,但这中间的原因才真正值得人们反思。父亲的急躁以及父母婚姻关系的破裂是孩子内心难以弥合的伤口,因此,法官对待此类抚养权、探视权案件需格外慎重,强行让孩子和父亲见面不仅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反而让孩子更加反感,最终往往案结事未了。
婚姻的破裂,往往会牵涉到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许多夫妻因为感情破裂而离婚,离婚时往往已经累积了很深的矛盾,可孩子不是可以随意处置的物件,他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探视权的案件相较于其他的案件执行起来比较棘手。在这类案件的处理中,法官不宜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应当把思想教育和法治宣传工作贯穿始终,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创造适宜的生活氛围,切实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以疏导、教育的方法为主,争取当事人的积极配合,从而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