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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女法官】巾帼法官展风采 法治筑梦绽芳华

时间:2022-03-11 阅读:8972

巾帼法官展风采 法治筑梦绽芳华。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妇联等成员单位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2周年暨新时代宜昌杰出女性致敬礼活动中,伍家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李琳被授予宜昌市第六届“十佳女法官”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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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琳,中共党员,任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李琳同志于2014年荣立三等功,2017年荣获“宜昌市感动当事人十大法官”称号,2018年入选“全省最美基层法官”提名奖,2018年荣立个人二等功。

公正无私是法官的本份,社会评价是人生的价值,这是李琳始终信奉的人生格言。1998年她正式进入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无论岗位怎样变化,她始终恪守“以公心保证公平,用大义捍卫正义”的坚定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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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始终坚持以情动人,以法服人。在审理一起同胞兄弟姐妹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时,双方当事人虽是一母同胞却隔阂已深,她考虑到双方有着割不断的血缘亲情,于是采用“背对背”的谈心方式,以谈心聊天叙家常的方式,不记笔录,打消当事人的顾虑,耐心倾听他们讲述自己的“委屈”和“理由”,最终找出了问题的症结因由。在她多次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从最初的剑拔弩张到最后可以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商议相关事宜,她的倾情付出就像一场甘泉雨,将这起困扰多年的家庭纠纷消弥于无形,兄妹之情也有了挽回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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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琳自独立办案后,就一直奋战在办案一线,面对上有癌症老人、下有生病幼子的巨大家庭生活压力以及自己身体的不适状况,她从不叫苦叫累、计较个人得失,始终把工作放在首位。她认为,老百姓是迫不得已才走进法院打官司的,作为一名法官,有责任让当事人带着不平来,怀着关爱走,让百姓感受到的不仅仅是法律的庄严,同时更有裁判的公正。她对自己的高标准、严要求,让她这些年来的办案成绩在院里一直名列前茅。

她政治坚定,作风正派清廉,十几年如一日,在长期的司法工作岗位上以实际行动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气节和追求,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