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确认过眼神 你就是那个偷“芯”贼!

时间:2020-08-14 阅读:416

俗话说“再一再二不再三”

也许是太过执着,也许是“迷之自信”

有人竟然连续三次在同一地点“芯”后还嫌不够

终于在第四次作案时被当场抓获

微信图片_20200814171826.jpg


20191225日上午11左右,宜昌市伍家岗区白沙路原忠信酒店大楼的保安看到有个人在墙角鬼鬼祟祟,瞬间觉得事情不简单,凑近一看,果不其然,这个人就是来偷电线的,就这样王某被当场抓获!

 

 

王某:是谁的“芯”啊?

微信图片_20200814172244.jpg

建筑商:我的!

民警:你还有什么要交代的没有?

王某:我在2018629因犯盗窃罪,被巴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同年830日刑满释放。2019125日晚上大概23点,我潜入宜昌市伍家岗区白沙路原忠信酒店大楼内,用事先准备好的钳子、钢锯、扳手等工具将大楼内铺设的电线拉出,剥取电线内铜芯,并将铜芯以20500克的价格卖到中南路废旧回收站销赃,获利380元。后来我用同样的方法,在1212日、19日凌晨分别再次进入这个酒店大楼内盗窃电线铜芯,并卖到中南路废旧回收站,一共卖了800多块钱。

民警:我们在中南路废旧回收站查获未处理铜芯20.4千克,并发还给了宜昌市伍家医院(原忠信酒店),经有关部门鉴定这些铜芯价值共计857元。

法官:伍家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结合被告人王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以下一审判决:

一、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二、责令被告王某向宜昌市伍家医院退赔损失人民币四百零三元。

王某: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

微信图片_20200814171838.png

尽管废铜电线不值钱,但对建筑商和业主来说,都造成了莫大的损失,重新购买各种电线、施工穿线都是烦琐工程。损人不利己,害人终害己,小小铜芯线非但没有让不法分子没发家致富,反而身陷囹圄,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