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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家岗法院“四个三”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时间:2024-10-31 阅读:1346

今年以来,伍家岗区法院通过健全府院联动机制、搭建诉调对接平台、优化协同治理体系,有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取得较好成效。1至9月,该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0件,调解和解结案 19 件,诉讼阶段调解和解率达 32%。

一是畅通“三个联动”,拓宽协同化解“朋友圈”。部门横向联动。建立伍家岗区府院联席会议机制,明确政府区长、法院院长为总召集人,召开联席会议3次,推动解决涉市场监管、违建治理疑难纠纷。上下协同联动。强化与上级法院联动,联合答疑解问、理清事实、规范引导,实质化解宜昌某建筑设备公司强制拆除案2起,该案被最高法院公众号转载。社会立体联动。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法官、律师担任特邀调解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保障待遇打造专业稳定调解队伍。特邀调解员共成功调解行政纠纷66 件。

二是落实“三项举措”,构建全域调解“互联网”。搭好协调化解主阵地。联合区政府、区检察院制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方案在区综治中心挂牌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区法院同步挂牌“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以化解中心为主阵地,法院、司法局、信访、相关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等多方资源聚合发力,打造全区“一盘棋”格局把握源头预防主引擎。加强与城管、住建、人社、“四办一乡”等潜在涉诉行政机关沟通,每季度开展矛盾隐患排查,主动深入房屋征收补偿、村集体自建房整治等重点项目,促使争议止于未诉。畅通复议化解主渠道。对诉至法院的案件经审查可进行行政复议的,引导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已成功引导11件。

三是优化“三项机制”,压紧实质解纷“责任链”。健全“一把手”出庭应诉机制。出台区行政应诉工作管理办法,压实行政诉讼案件“一把手”出庭应诉责任,庭前送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一把手”出庭应诉案件达 15 件,实质化解2起强制拆除案。完善败诉风险提醒机制。指出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及败诉风险点,引导行政机关自行纠错,4件案件经提醒行政机关主动纠错,行政相对人撤诉。构建多方参与判后答疑机制。裁判文书与“判后答疑告知书”一同送达,邀请律师及复议机关共同参与判后答疑,制作答疑录,降低行政案件的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

四是发挥“三个功能”,打造长效化解“共同体”。发挥生效裁判示范功能。针对某小区违章建筑处罚系列行政诉讼案件,选择个案在小区快速审理判决,以示范判决引导调解,实现“化解一片”效果。

发挥公开庭审教育功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人员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活动2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庭后当场点评,实质化解3起投诉举报类行政争议。发挥司法建议治理功能加强对违法建筑治理,强制解危等多发普遍性行政争议的分析,向行政机关制发综合类司法建议3件,实现从“个案促改”到“类案促改再到“行业促治”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