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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调解:绘就基层纠纷化解“新枫景”

时间:2025-08-21 阅读:1201

“来打官司之前我也很忐忑,觉得打官司费时又费钱,没想到法院现在的政策这么好,不花钱也能打官司,还办的这么快这么好!”拿到调解书后,杨某激动地说。

回想一个月前,双方还剑拔弩张,誓要在法庭上“一较高下”。如今,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这温情一幕的背后,是伍家岗区人民法院以“先行调解”为笔,勾勒出的法院纠纷化解“新枫景”。

先行调解: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的优选之路

事情要从舒某与杨某的交易说起。舒某在杨某处购买监控设备后一直未支付货款,杨某多次催款无果后向某街道派出所报案。经派出所协调,舒某写下欠条,承诺7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货款,却再次食言。杨某无奈之下向区法院提起诉讼。

您的案件已经立案了,现在我们法院可以先行调解,您要不要试试先调解伍家岗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的导诉员笑着建议,“先行调解不收费、耗时短,调解员也由退休老法官担任,专业性有保障”征得舒某同意后,案件被移送调解中心驻法院调解室。接手案件的调解员是返聘的退休法官李莉,她迅速行动,全面调查纠纷事实,核实欠条、交易记录、派出所报案记录等证据,锁定货款支付期限及违约责任这一争议焦点。随后对双方开展“背对背”调解:一方面向被告舒某释明《民法典》中买卖合同相关规定,强调派出所欠条的法律效力,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面安抚原告杨某情绪,讲解调解优势与流程。经过三轮调解,双方分歧逐步缩小,最终签订调解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这起持续数月的纠纷圆满解决。

伍家岗区,越来越多矛盾纠纷无需对簿公堂,在萌芽状态就被巧妙化解。这是区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先行调”全生命周期模式的成果如今先行调解已成为诉讼当事人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

规范筑基:让“先行调”有章可循、有例可鉴

“现在我们调解,有清晰的流程规范指明方向,鲜活案例提供参照,调解工作更有章法、更有效率了。”调解中心的调解员感叹道。一变化源于区法院精心构建的“先行调”规范化体系。为了让调解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伍家岗区法院细化工作举措,制定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先行调解工作实施细则》,明确适用范围、工作流程、办案期限等内容,确保先行调解“规范、有序、高效”推进。“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加强案例指导,区法院收集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经深度剖析后汇编成《案例汇编》发放给调解员同时深化“法答网”“案例库”等平台应用,调解中如遇瓶颈则可以从案例库中寻找突破,进一步提升调解效率和调解成功率。区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导诉台,专人负责先行调解的对接、分流与跟踪指导,案件委派至诉前调解中心后,全程做好流程监管。

流程焕活:让“先行调解高效推进、无缝衔接

通过标准化流程设计,伍家岗区法院确保先行调解“高效、规范、有序”,避免“久调不决”或“调而无果”。立案环节,工作人员在引导当事人填写“两状”示范文本时,主动释明先行调解“成本低、周期短、体验佳”的优势,通过送达《先行调解建议书》,促成更多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收案后,立案法官第一时间“问诊式”筛查: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纠纷实行“当日接收、当日启动调解”;复杂案件明确调解期限,简易程序7天、复杂程序15天,杜绝拖延。调解过程坚持“规范化+灵活性”:对物业、金融等批量性案件,积极采用示范判决机制,在立案阶段着重选取具有代表性、争议焦点突出的案件作为示范性诉讼先行审理、先行判决,通过发挥示范案件的引领作用,提高其他类案的调解成功率情感复杂的家事纠纷采用“背靠背”沟通、情感疏导;对利益主导的商事纠纷聚焦利益平衡点,引导达成补偿、分期履行等方案,全程记录确保可追溯。同时推行“调解+司法确认”无缝衔接,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可当场申请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移交诉讼团队,已开展的调解工作作为诉讼材料沿用,避免重复劳动。

多元联动:以合力筑牢纠纷化解“同心圆”

“先行调解”的生命力在于汇聚各方力量。伍家岗区法院积极搭建平台,构建“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纠纷化解体系:一是选派优秀法官入驻区综治中心,一线调处纠纷;二是对接基层治理力量,将部分纠纷委托街道、社区调解员调解;三是对涉及村规民约、邻里关系的案件,邀请社区干部、网格员参与,借助“熟人社会”优势化解;四是联动行业与专业机构,针对医疗、建设工程等专业领域案件,引入行业专家参与调解,提升专业性和公信力;五是构建“府院联动”平台,与公安、市场监管、人社、妇联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交通事故赔偿、劳动仲裁等案件实行“行政调解+司法确认”衔接,让当事人少跑腿。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今年以来,区法院通过先行调解化解各类民事纠纷213件,先行调解成功法律文书申请执行率仅10.17%,多元解纷“全链效应”持续放大。“坐堂问案”到“主动下沉”,从“单打独斗”到“多元共治”,区法院在先行调解工作中下足“绣花”功夫,以最小成本、最高效率,实现最优解纷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