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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精心调解促“双赢” 探索化解涉企纠纷“最优解”

时间:2024-04-08 阅读:79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因专业性强、工程量结算复杂、审理周期长等特点,一直是民事审判工作中的难点。

近日,伍家岗区人民法院秉持能动司法理念,通过积极引导协调,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高效化解纠纷,既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又保障企业正常经营。

2022年,某科技公司因发展修建新办公楼及厂房,约定由某建设公司承接该工程施工。施工过程中,科技公司股东之间因发展方向、经济等问题产生纠纷,导致工程停摆。原告不敢冒险继续施工,于是提起诉讼,要求科技公司扣减未施工金额,支付已施工部分工程款。

案件受理后,原告申请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法院依法对被告的账户进行保全冻结。

考虑到被告仍处于正常营业中,保全措施势必会对被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是不保全又会影响原告胜诉权益的兑现,目前来看,“以调代审”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

“我只想法院尽快开庭,尽快判决,我好早点拿到钱。”原告对调解存在诸多疑虑,担心没有经过判决,自己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

“咱们的调解协议和判决书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个你不用担心。不仅如此,通过调解你还能尽快拿到工程款,避免被告一味拖欠,导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拉长诉讼时长。”法官耐心的解释打消了原告的疑虑,原告方同意调解。然而,因被告公司股东较多且意见不一致,调解工作一直无法向前推进。

2024年2月29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开庭后,承办法官仍未放弃调和双方之间的矛盾,一边制作判决书,一边尝试调解。

在与被告沟通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对于工程量、工程价款没有争议,且对于剩下的工程双方都希望由原告继续施工。

基于此,承办法官认为双方调解的机会还是很大的,于是继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既然你们的工程还要继续施工,原告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原告其实也想继续完成这个工程,只是需要一点安全感,股东之间应暂时放下成见,先解决好‘外患’,处理好纠纷,避免因官司导致公司经营受到影响。”承办法官对被告晓知以情动之以理。

“被告对你们的施工很满意,剩下的工程属意你们施工,这个工程还关系着许许多多的农民工的权益,双方调解了也好早日重启施工。”承办法官同时不忘做好原告工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案件审限最后一天,原、被告都表示愿意调解。

承办法官当即将原、被告双方组织到法院对此案进行面对面沟通调解,经过前期铺垫双方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也握手言和。

今年以来,伍家岗区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聚焦降本增效,不断探索化解涉企纠纷“最优解”,为企业提供一个更为高效、更为美好、更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让各市场主体真切感受到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务实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