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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庭中、庭后连续发力 行政争议巧化解

时间:2023-09-22 阅读:1059

“我已经和区住保中心签定征收补偿协议,现在自愿撤回起诉。”2023年9月12日,伍家岗区法院行政庭依法审理一起因行政征收补偿引发的纠纷,真正做到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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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伍家岗区某片棚户区房屋实施征收,居民王某的房屋位于征收范围,由于种种原因,王某与区住保中心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就征收补偿达成一致协议。为此,区政府于2023年2月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要求王某限期内与区住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搬离,但直至2023年5月,王某所在的小区相邻楼栋仅剩其一户未搬离。

在此过程中,区住保中心安全员在巡查被征收片区房屋过程中发现该小区天然气管道可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于是向天然气公司报告了该情况。随后王某发现其居住楼栋的天燃气管道被切断,引起王某极大不满,其认为系区住保中心要求燃气公司切断燃气使用,实为迫使其主动搬离房屋,随即向伍家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区住保中心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要求区住保中心修复燃气管道,恢复供气,赔偿损失。同时,王某由于不服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提起行政诉讼。

庭前,承办法官马丽通过阅卷发现,该案实质是由房屋征收补偿衍生出的纠纷,其根本症结在于征收补偿,如果径行判决,双方仍将面临后续接踵而至的诉累,争议并无法达到实质性化解。

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区住保中心工作人员,对该片区改造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并着重了解王某所在楼栋征收拆迁情况以及王某不愿签署征收补偿协议的主要诉求。为从根源上化解争议,承办法官向区住保中心发函要求“一把手”出庭应诉,力促双方当面化解矛盾。

庭审中,承办法官依据上述充足的庭前准备及了解,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陈述,深入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根据王某的诉求和案件事实证据,分析了本案焦点所在,并在脑海里形成了初步调解方案。庭审最后阶段,区住保中心主要负责人作充分陈述发言,对征收政策及当前征收情况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向当事人进行了一次简短的面对面答疑及普法宣传。

庭审后,承办法官又多次电话联系区住保中心,跟进其与王某之间关于征收补偿协商的相关情况。

最终,在多方协调下,王某与区住保中心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自愿撤回对区住保中心和区政府在本院和上级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至此,一起牵扯多个部门,衍生多起诉讼的行政纠纷就此被实质性化解,不仅充分实现了诉源治理,达到案结事了,更有效保障了后续辖区内社会经济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