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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有了法律“安全保护锁”

时间:2021-08-25 阅读: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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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杀熟”“反泄露”“反滥用”

手机等电子产品

在为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

你是否也有被监视的错觉?

刚买了房,就有电话给你推销装修和家电;

刚在下单手机某宝推送手机壳;

以及被打车和外卖软件杀熟

网络信息透明时代,我们才是商场展示橱窗里的那个商品,而很多app背后的企业才是站在橱窗前“欣赏”我们的各种行为,利用我们的网络踪迹来赚取大量广告费用的赢家,在经历无数的垃圾推销骚扰和担惊受怕后,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获得通过,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我们的个人信息将迎来一把法律“安全保护锁”。

你最爱的伤你最深——“杀熟” 

外卖app的“会员加价”,打车app老客户页面相同路段显示的车费更高,某宝上同一件衣服老客户页面价格更高……早已屡见不鲜,也都是我们常说的“大数据杀熟”现象。 现在我们终于有了对付“大数据杀熟”的法律武器。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大数据“杀熟”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应当在法律上予以禁止。

用法律为我们戴头盔——人脸识别

从银行与各类支付程序,再到小区和便利店,甚至是之前闹的沸沸扬扬的“戴头盔看房”事件,人脸识别作为一种身份鉴定手段,在越来越多的地方不仅被强制采集,甚至在采集后还被非法出售和滥用。

对此,《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要求,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

强扭的瓜不甜——“强制同意”

去餐厅吃饭被要求扫码点餐,且必须填写姓名、出生年月、手机号码等与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想下载使用一款App,需要和平台方达成“交易”,点选是否允许授权打开相册、是否允许授权打开通讯录、是否允许授权开启定位……近年来,诸如此类收集信息的方式,频频引发人们对个人信息泄露的担忧和质疑。

随着信息化与经济社会持续深度融合,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机构甚至个人,从商业利益等出发,随意收集、违法获取、过度使用、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利用个人信息侵扰人民群众生活安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等问题十分突出。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以个人不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或者撤回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处理个人信息属于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必需的除外。

保护年少的你——敏感个人信息

网络暴力、网络欺诈……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侵害青少年个人信息合法权益的问题屡有发生。少年儿童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尚不成熟,认知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都较弱,容易受到信息推送和商业营销的诱导,在面对违法处理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时缺乏必要的分辨能力和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为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和身心健康,个人信息保护法特别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确定为敏感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护。

个人信息保护法首次确立了“敏感个人信息”的法律概念,即“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只有在具有特定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就是在守护自己的财富保障个人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尘埃落定,将会是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时代人人变得愈加“赤裸”状态下,维护我们个人信息权益的一块有力的盾牌,互联网时代公民的信息安全也终于在法律层面上有了比较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