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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预拘留促履行

时间:2023-08-18 阅读:861

近日,申请执行人厦门某租赁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在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阶段成功领到执行款2155元。陈某欠厦门某租赁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8139元合同款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之前,向被执行人送达了预拘留通知书,引导其及时履行支付义务,避免了过度执行,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执行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在善意文明执行的举措下,陈某随即表示愿意和申请人协商,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确定执行标的为2155元,现被执行人已在案外向申请人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