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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引纠纷 法官上门调解续亲情

时间:2024-01-08 阅读:1533

“感谢法官,忙了一上午,留在家里吃个饭吧……”,年近八旬的老人家满眼感激,“不行,不行,纪律不允许,是我们应该做的……”。李奶奶躺在床上颤巍巍地在调解笔录上签字这起因拆迁、赡养引发的家事纠纷最终以和解落下帷幕。

“你若来不了,我就上门去”,12月28日,伍家岗区法院法官上门调解,快速化解了一起发生在老母亲与兄弟姐妹间的涉拆迁、赡养纠纷,促成当事人和解,法官高效、专业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赞扬,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速度。

李奶奶育有三个子女,早年间李奶奶夫妇和其子周二一家共同建造了一套房屋,后来房屋拆迁,还建所得四套安置房,拆迁补偿相关协议约定李奶奶和周名下各两套房。房屋共有人李奶奶爱人及周二之子已去世,剩余共有人为李奶奶、周二及周二配偶,签订拆迁合同至今已经10年有余了,家里始终因为拆迁还建房分配问题闹得不愉快。李奶奶已年迈,老人赡养问题及其名下的两套安置房归属问题引发了三兄妹及周二配偶之间的矛盾,周三遂将母亲和周一、周二诉至伍家岗区人民法院,请求确认母亲与周一、周二、周三之间关于拆迁还建房分配及赡养问题的协议有效。

该案承办法官陈艳梅发现,案件涉及拆迁还建房分配,遗漏必要共同诉讼参与人,遂追加周二配偶参诉。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考虑到若一判了之,不但无法化解双方心结,甚至可能加深矛盾,产生一系列新的纠纷

为弥合亲情、化解矛盾,陈艳梅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认为案件有调解可能,就当事人联系打算先试试调解。却得知年近八旬李奶奶不幸摔伤了髋骨,当前正在卧床休养期,无法到庭参诉。陈艳梅于是带着电脑、打印机就上门了。

调解当天,经过释法明理,双方最终决定拆迁还建的一套房屋由李奶奶赠与周二及其配偶,一套由李奶奶赠与周三,另2套房屋由周二及其配偶分配,全家对此均无异议,至此,盘踞在一家人心里十年有余的拆迁还建房分配问题得以解决。同时,李奶奶在调解过程中表示自愿选择跟随周三生活,由周三照顾老人生养死葬等。调解中,法官同时向周一、周二释明,虽然老人自己愿意选择跟随周三生活,但并不意味这就此斩断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依法不能排除周一、周二的法定义务。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区法院在调解案件时始终耐心倾听当事人诉辩,认真研析案件,找到纠纷背后的根本原因,对症调处,并及时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心理疏导。同时,这种入户调解的办案方式,也进一步拉近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体现了法官为民办事的工作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