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冻结又解冻 为了农民工
时间:2021-09-01 阅读:713
近日,伍家岗区法院执行局受理了一起财产保全案件,法官灵活执行,及时解冻部分款项,保障农民工工资兑付。
2021年7月15日,原告李某以民间借贷纠纷向伍家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某工程公司支付各类款项共计300余万元,并于7月30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区法院于8月9日做出裁定查封、冻结该工程公司银行账号,实际冻结金额约112万元。
8月24日,该工程公司以需支付农民工工资、抢险机械设备款、应急材料及税金为由申请解除冻结账户。收到申请后,区法院执行局马上向申请人李某送达保全异议书,并于当日立案、次日开庭,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刘益龙充分听取双方陈述,认为在保障原告合法利益的同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也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且时值月底学生开学之际,参与该工程建设的60多名农民工正对该笔工资款翘首以盼,为有效预防农民工工资无法支付可能造成的不稳定因素,确保该公司承建的不稳定边坡应急治理工程项目在洪涝季能够正常施工,刘益龙连夜制作执行裁定书作出解除冻结部分款项裁定,双方均未提出异议。
26日一大早刘益龙就带领执行小组奔赴秭归,在银行工作人员办理下,解冻手续顺利完成。该公司财务人员在执行干警的监督下,现场转走75万元专项资金,发放给苦苦等待的农民工工人,保障了农民工工资及时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