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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出声,释法说理-宜昌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时间:2025-04-02 阅读:80

编者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法治理念的重要体现,也是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应有之义。近年来,伍家岗区法院持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走深走实,不断强化府院良性互动机制,多方共促实现行政争议化解的“最优解”。

“告官能见官,解纷更高效!”4月1日上午,在伍家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邓某某诉宜昌市司法局、宜昌市人民政府行政答复及行政复议一案的庭审现场,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钧顺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案件审理,通过“当场释法+现场协调”,邓某某接受了市司法局的处理结果,当庭撤回起诉,该起行政争议得以实质化解。

    邓某某因对其丈夫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不服,自2022年以来,多次向卫生主管部门及市司法局投诉司法鉴定机构违规出具鉴定意见。卫生主管部门及市司法局均对其进行了回复,邓某某仍不服,先后提起了多起行政诉讼,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多种诉讼程序。2024年11月,邓某某向市司法局进行投诉,市司法局作出回复后,邓某某不服,于2025年1月又向伍家岗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诉讼各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陈述、答辩、举证、质证。针对邓某某提出的问题,刘钧顺直面争议焦点,从法理、情理多种角度答疑解惑、零距离回应诉求,在庭审调解阶段主动发表意见,最终邓某某接受了市司法局的处理结果,自愿撤回起诉。

“告官不见官”到“一把手坐堂应诉”,从“被动应诉”到“主动治理”,伍家区法院通过制度创新破解行政争议化解难题,以府院联动为关键抓手,建立行政案件同步研判机制、同步整改机制与同步反馈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带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较同期大幅度提升,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