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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网络司法拍卖当儿戏? 可能已经触犯相关法律

时间:2021-06-24 阅读:797

近日,一件游戏卡牌司法拍卖事件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

该牌由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司法拍卖网站公开拍卖,为某被执行人的一张某卡牌游戏的20周年纪念版金卡(品牌真伪不详),起拍价为80元人民币,然而短短一个小时之内,就被竞拍至8000余万元。

如此高的价格着实令人咂舌,但问题是该牌真值这么高的价吗?滁州市中院发现可能存在恶意炒作与竞价行为后,依法中止了本次拍卖。

网络司法拍卖,因具有高效率、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更公开透明等优点,在近几年逐步成为司法拍卖的主流。虽然该方式主要依托网络平台,与线下司法拍卖有所不同,但它与传统的司法拍卖一样受法律保护。如果有人视网络拍卖如儿戏,甚至恶意炒作与竞价,扰乱正常网络司法拍卖秩序,等待他的除了保证金丢失、补齐差价以外,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切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相关法条

.保证金不退还:《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补差价:《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拘留:《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完了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你对网络司法拍卖感兴趣,欢迎来伍家岗区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站点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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