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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诉讼

时间:2013-07-25 阅读:6476

一、起诉应符合哪些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应递交哪些材料?

1、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证据复制件;3、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或被告是法人的,还需递交最近一次的工商年检证明材料。

三、起诉状应包括哪些内容?

1、当事人一方是公民,应记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邮编和联系电话;当事人一方是法人,应记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邮编和联系电话;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1、委托代理人;2、收集、提供证据;3、申请回避;4、放弃、变更和承认、反驳诉讼请求;5、进行辩论、6、提起反诉;7、请求调解;8、自行和解;9、在法律及有关规定的范围内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10、提起上诉;11、申请执行。

五、当事人承担哪些诉讼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2、遵守诉讼秩序;3、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4、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和调解书;5、按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

六、怎样提交证据?

原告起诉时应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据有以下七种: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向法院所作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书证应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但需经人民法院与原件核对无异议后加以注明;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提交视听资料必须真实。

七、如何进行答辩?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答辩状的内容,必须对起诉状提出的事实和理由及证据,抓住关键进行答复和辩驳,并提交有关的证据。

八、传票有何法律效力?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2、按撤诉处理是人民法院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依法对原告进行了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行为的一种处理方式。3、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但不宜按撤诉处理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但有被告提出反诉的情况下,缺席判决。

九、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回避?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诉讼代理人;(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十、什么时候提出申请回避?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在案件开庭审理时提出,并说明理由;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十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延期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2、当事人临时提出申请回避;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十二、一审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如何规定?

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十三、诉讼时效的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2、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