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延迟办证原来事出有因 法官倾情调解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2-04-22 阅读:2264
4月18日,伍家岗区人民法院顺利调解一起业主与开发商因延迟办证产生的纠纷,承办法官在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有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6年1月16日,陈先生夫妇购买宜昌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一套,并于2017年6月收房。开发商收取了陈先生夫妇办证契税、偿权登记费、维修基金等费用近4万元,陈先生夫妇的房屋产权登记却迟迟没有办妥。在与开发商沟通后才得知陈先生夫妇购买的房产尚未办理竣工验收登记,无法办理产权登记。陈先生夫妇多次与开发商交涉,要求其返还全部代收款项,但开发商一直未予返还,也没有给出具体的返还时间,陈先生夫妇遂诉至伍家岗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开发商立即返还上述费用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承办法官左荷阅卷后了解到由于受疫情影响,开发商经营出现困难,如果一判了之很可能让企业面临更深的困境,原告也极有可能面临判决胜诉却无法执行的尴尬境地。为缓和双方矛盾,最大限度保障双方权益,在接下来的审判工作中,左荷综合考虑企业面临的困难和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后,决定当庭组织调解。可是双方由于前期沟通不当,导致原告对开发商态度抵触,强硬要求开发商返还本金及利息,调解看似陷入了困境。
左荷马上转换调解思路,让双方都换位思考,一边讲明企业难处,争取业主理解,一边释法明理,让企业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诚恳的向陈先生夫妇道歉。见到双方都出现松动,左荷耐心向原告宣讲了国家现在对于营商环境方面的相关政策。经过一下午调解,原告对营商环境政策有了一个全面了解,深刻认识到区域经济发展事关每个人,于是主动做出让步表示愿意放弃利息,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了和解协议。开发商对陈先生夫妇和承办法官表达了诚挚的谢意,并马上兑现了协议内容。
法官的耐心调解使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调解结果既保障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也给了企业喘息的机会。近年来,区法院在案件的审理中,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真正发挥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能作用,为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