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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诉前调解化纠纷 高效便民减诉累

时间:2022-03-03 阅读: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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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伍家岗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告当场兑现合同违约金,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得到高效化解。

2021年10月,被告某公司找到原告某工程技术公司,将某安装工程承包给原告,并签订相应合同。就在原告着手准备施工之时,却得知被告将该工程又承包给了另一公司,原告找到被告询问,却一直得不到答复,一怒之下将该公司诉至伍家岗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其违约金16万余元。

为了尽快缓和双方之间的矛盾,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优化营商环境,在立案庭法官指导下,该案由特邀调解组织“宜昌市伍家岗区民商事纠纷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诉前调解。调解员王吕红接受委派后,立即结合原告的诉状及各项证据进行研判,并制定了初步的调解方案。调解中,原告对于被告无故将工程承包给第三人的行为感到非常气愤,对于违约金寸步不让;被告自知理亏,却对违约金表示不能接受。调解看似走到了“死胡同”,王吕红却并没有放弃,她再次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以法明理,动之以情。在她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对赔偿数额一再商议,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当场支付了赔偿款,至此,该合同违约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近年来,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现矛盾纠纷及时、高效化解,极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