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与多家单位联合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4-12-06 阅读:1562
今年12月4日,我们迎来了第11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宪法精神,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伍家岗区人民法院携手多家单位,于12月2日在繁华热闹的伍家岗万达广场,共同举办了2024年“宪法宣传周”集中法治宣传活动,让宪法之光在市井烟火中熠熠生辉。
活动当天,广场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来自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1家单位的工作人员为市民们带来了实用的普法宣讲、美妙的歌舞表演、有趣的小品。
区法院法官助理潘柳池结合生活中大家遇到的消费问题,详细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基本权利,重点提醒群众在日常消费中,要注重保留证据,合法合理主张权利。宣讲结束后,潘柳池就群众提出的买到过期商品如何维权、网购到手后无法退换货和描述与实物不符该怎么办等热点问题,现场答疑解惑,积极鼓励群众在买到假冒伪劣产品、遇到“消费欺诈”“霸王条款”等情形时,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知宪法于心、守宪法于行。此次国家宪法日集中法治宣传活动虽然圆满落幕,但法治宣传之路却永不止步。下一步,区法院将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继续开展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将宪法精神融入居民日常生活,真正让宪法走进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