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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执行员接力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 真正实现案结事也了

时间:2022-11-07 阅读: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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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但有的夫妻关系一旦破裂,就无法弥合,互生埋怨,这样往往会出现离婚判决书虽已生效,但其他生效事项难以执行的局面。

近日,伍家岗区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2007年申请执行人阿坤(化名)与被执行人阿花(化名)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后二人因性格不和于2014年协议离婚。离婚后,二人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在这期间,阿坤婚前单位分配的一套房产被拆迁,阿花认为二人共同生活期间虽然不是夫妻关系,但依然以夫妻名义同居,期间二人经济往来频繁,孩子也由其抚养教育,案涉房产也应分得一半。双方多次因补偿的房产归属发生争吵,导致双方关系越来越恶劣,最终闹上法庭,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该房产为阿坤婚前财产,阿花应限期腾退案涉房屋;阿坤支付婚生女抚养费、平摊教育费、医药费,支付析产费用共计10万元;阿坤协助过户另一套房产给阿花。

然而判决生效以后,阿花一直居住在案涉房屋,不同意腾退房屋。

2021年7月,阿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阿花腾退案涉房屋。伍家岗区法院执行员王娅婷接到该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阿花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并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阿花情绪激动,以自杀相要挟,拒绝搬离案涉房屋。因申请执行人阿坤身在外地,双方矛盾结怨较深,现阿花不愿意配合腾退,矛盾一触即发。为避免事件朝着更严重的方向发展,执行人员在征得阿坤同意的情况下,终本此次执行。2022年1月,该案恢复执行,承办法官张勤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但被执行人阿花态度仍旧十分强硬,表示不配合法院强制执行,这给案件的执行带来了巨大的阻力,案件再次终本。

今年8月,阿坤回到宜昌,强烈要求法院恢复执行。得知案件恢复执行的阿花情绪再次爆发,阿花不停前往相关单位信访和报案,要求处理申请执行人阿坤。甚至带着孩子到阿坤朋友家大闹,对方报案,阿花被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双方矛盾激增。

为缓和双方矛盾,顺利稳妥执行该案,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区法院联合区街办、派出所召集阿坤和阿花协商,希望双方就此解开心结。然而,阿花在协商中又提出新的条件,阿坤对此寸步不让。一时间,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虽然双方仍旧剑拔弩张,互不相让,但案件承办人胡卫士从未放弃做双方的工作。直至十月,阿花思想有所松动,主动与胡卫士通话,表示愿意降低之前提出的条件,胡卫士抓住此契机,两边同时做思想工作,把双方其他诉讼文书权利义务逐一明确,双方矛盾要求逐一分析,细化到条。同时邀请街办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从法理、情理、家庭伦理等方面进行耐心讲解,在缓解矛盾的同时让双方互谅互让,前后通话60余次。在胡卫士耐心引导下,10月26日,阿花找到法院,率先写下承诺书,承诺愿意先腾退案涉房屋,同时提出希望阿坤3天内转账。承办人信心大增,案件的执行终于“柳暗花明”,迎来了希望,于是当即代替阿坤做出承诺。

两天后,阿坤从外地回宜昌,胡卫士带阿坤一同验房,验房无误,阿坤1小时内将约定金额转账给阿花,并于当日下午协助阿花过户另一套房屋。

该案经过区法院三名执行员的不懈努力最终顺利执结。双方当事人在电话中告诉胡卫士,经过这么多法官们的耐心劝解,他们都已经认识到以往的错误,并各自开启了新的生活。

面对这样“冥顽不灵”的当事人,法院虽然有很多雷霆手段,但在这个案件中,当事人不过是被眼前的一时之怨蒙蔽,他们曾是夫妻,他们的孩子尚且年幼,父母的婚姻已经带给她无形的伤害,强制手段固然可以达到快速执行的效果,却会导致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再无弥合的可能,长此以往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更是他们自己生活中的沉重包袱。婚姻生活冷暖自知,法官是事外人也是局内人,定分止争、化解矛盾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