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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上名字与身份证名字不一致怎么办?

时间:2020-05-20 阅读:528

反复催债反遭拉黑?

想诉至法院却发现欠条上债务人名字与身份证上名字不一致?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惨哉!惨哉!

别急,且看法官如何抽丝剥茧明法理!

案例回顾:2011年开始,谢某蓉在王某处采购油漆,截至2012年6月15日止,谢某蓉尚欠王某油漆款1万3千元,谢某蓉于当日给王某立下“今欠到王x油漆款壹万叁仟壹佰元整。2012.5.15-2012.6.15还款日期2012.6.15”欠条一张,同时将其驾驶证复印件交予王某。后经王某追讨,谢某蓉还款3100元并于2017年2月7日,谢某蓉再次向王某出具“今欠到王某油漆款1万元,小写10000¥”欠条一张,欠款人注明为“谢某荣”。谢某蓉口头承诺于2017年5月偿还,但到期并未偿还。王某遂诉至伍家岗区人民法院,请求谢某蓉返还其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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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蓉欠王某货款,有谢某蓉所立欠条为凭,谢某蓉应按约定的还款时间支付王某货款。其在2017年2月7日出具的欠条中,注明借款人为“谢某荣”,虽与谢某蓉姓名“谢某蓉”有一字之差,但备注的身份证号码与谢某蓉身份信息相符,结合谢某蓉最初出具的欠条,可视为笔误。谢某蓉在其承诺的2017年5月并未偿还欠款,王某有权随时主张其还款。最终法官判决谢某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王某货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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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由于欠条、收据等写作不规范,许多案件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真假难辩,就算起诉到法院,法官也只能依据法律事实、证据规则或者经验法则来定案。这就提醒各位在实际书写欠条的时候要小心注意了,那究竟写欠条需要注意什么呢?

1、要求保留证据,注意妥善保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果出借人确有个人原因不愿意要求借款人出具书面凭证,可以考虑通过银行转账或者录音。

2、格式应规范、清晰

建议使用欠条、收据等字据的规范格式:欠条应当注明出借币种、出借日期、还款日期、利息计算方法;欠条应注明借款人身份资料如借款人身份证号码、地址,同时复印借款人身份证留底,另外,如借款人是已婚的,出借人还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借款人可以根据夫妻继存期间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法理,将借款人及其配偶列为被告,从而防止“夫妻串通逃债”。